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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民法 第 149 條(正當防衛)

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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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149條規定正當防衛:對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的行為不負賠償責任,但逾越必要程度仍須負相當賠償。

Q · 被攻擊時還手把對方打傷,要賠嗎?

依民法第149條,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的反擊行為,造成的損害原則上不負賠償責任。但有兩個要件:侵害必須是「現時」且「不法」的,反擊不得「逾越必要程度」。對方徒手攻擊你卻持刀回擊、或攻擊已結束你才追打,都屬逾越,超過必要的部分仍須負相當賠償責任。

白話解讀

有人衝過來揍你,你還手把對方打傷了,要賠嗎?這條告訴你:不用。法律不要求你當聖人,面對正在發生的不法攻擊,你可以反擊保護自己或別人,造成的傷害不必賠。但有一條紅線:反擊必須「必要」。對方徒手打你,你拿刀捅他;對方偷你錢包,你把他打成重傷,這就叫「逾越必要程度」,超過的部分你還是要賠。關鍵字是「現時」和「不法」:攻擊必須正在發生(已經結束的不算,還沒發生的也不算),而且必須是不法的(警察合法逮捕你不能反抗)。很多人以為「我是被打的所以我完全沒責任」,錯了,法律給你的是「比例原則下的反擊權」,不是「無限復仇許可證」。

法律定性

正當防衛指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的反擊行為,是侵權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其成立須具備侵害的現時性、不法性,以及防衛行為的必要性與相當性;反擊若逾越必要程度,逾越部分仍須負相當賠償責任。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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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法149條正當防衛是什麼?

對現時不法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所為的反擊行為,原則上不必賠償,是侵權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

Q2正當防衛還手要賠嗎?

在必要程度內反擊造成的損害不必賠,但逾越必要程度的部分仍須負相當賠償責任。

Q3什麼叫逾越必要程度?

反擊手段與侵害強度明顯不相當,例如對方徒手你持刀、或對方停手後你繼續攻擊。

Q4言語辱罵可以動手反擊主張正當防衛嗎?

不行,言語侮辱通常未達「現時不法侵害」可動手的程度,動手反而會被認定逾越。

Q5事後報復算正當防衛嗎?

不算,條文限「現時」侵害;侵害結束後的追打屬報復,非防衛。

Q6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差在哪?

正當防衛針對「人的不法侵害」反擊加害者本人;緊急避難針對「危難」可能犧牲無辜第三人。

Q7防衛財產也適用正當防衛嗎?

適用,本條保護「自己或他人之權利」,人身與財產權都在範圍內,但程度認定更嚴。

Q8刑事正當防衛無罪,民事就不用賠嗎?

不一定,民事「逾越」認定比刑事寬,刑事不起訴不代表民事完全免賠。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正當防衛(149)緊急避難(150)自助行為(151)
觸發情境他人現時不法侵害緊急危難(含天災、動物)來不及請求公權力、不即時保全請求權將難以實現
針對對象加害者本人可能犧牲無辜第三人之法益債務人之人身或財產
核心要件現時、不法、必要、相當危難現時、不得已、利益權衡時機急迫、事後即時聲請法院
逾越效果逾越部分負相當賠償逾越或可歸責於己仍負賠償不當或遲誤聲請須負損害賠償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法第720条第1項(正当防衛)
🇰🇷 韓國민법 제761조 제1항(정당방위)
🇨🇳 中國民法典第181条(正当防卫)
🇩🇪 德國BGB § 227(Notwehr)
🇫🇷 法國Code pénal article 122-5(légitime défense)— 民事上經判例援用阻卻侵權責任
🇺🇸 美國Restatement (Second) of Torts §§ 63–76(Self-Defense privi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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