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7 分鐘7 分鐘7 分

民法 第 149 條(正當防衛)

快速跳轉

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149條規定正當防衛:對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的行為不負賠償責任,但逾越必要程度仍須負相當賠償。

Q · 被攻擊時還手把對方打傷,要賠嗎?

原則上不必賠,但反擊過當的部分仍要賠

依民法第149條,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的反擊行為,造成的損害原則上不負賠償責任。但有兩個要件:侵害必須是「現時」且「不法」的,反擊不得「逾越必要程度」。對方徒手攻擊你卻持刀回擊、或攻擊已結束你才追打,都屬逾越,超過必要的部分仍須負相當賠償責任。

深度解讀

有人衝過來揍你,你還手把對方打傷了,要賠嗎?這條告訴你:不用。法律不要求你當聖人,面對正在發生的不法攻擊,你可以反擊保護自己或別人,造成的傷害不必賠。但有一條紅線:反擊必須「必要」。對方徒手打你,你拿刀捅他;對方偷你錢包,你把他打成重傷,這就叫「逾越必要程度」,超過的部分你還是要賠。關鍵字是「現時」和「不法」:攻擊必須正在發生(已經結束的不算,還沒發生的也不算),而且必須是不法的(警察合法逮捕你不能反抗)。很多人以為「我是被打的所以我完全沒責任」,錯了,法律給你的是「比例原則下的反擊權」,不是「無限復仇許可證」。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1 版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149 條規定:「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14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149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