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960 條(占有人之自力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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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 960 條授權占有人於侵奪當下以己力防禦並取回,限即時反應且手段須符合比例。
Q · 東西被搶的當下,我可以自己搶回來嗎?
可以,但只限事情正在發生的那幾秒
依民法第 960 條,占有人對於侵奪或妨害其占有的行為,可以用自己的力量防禦;動產被搶奪時,占有人可以就地或追蹤向加害人取回。但必須是『即時』反應,加害人已脫離現場、事件已過後,只能走司法程序(民法第 767 條物上請求權、第 949 條盜贓物回復請求權)。
深度解讀
法律平常不喜歡你自己動手。任何糾紛都要你走法院、走警察、走正當程序。但這條是民法裡極少數的例外:你的東西被搶的那一瞬間,你可以立刻自己動手搶回來,不用等警察、不用告人、不用任何許可。這是法律授權給你的「當場反擊權」。前提是:必須是「當下」。對方從你手上搶走包包,你追過去奪回,合法。對方三天前偷走你的腳踏車,你今天在路邊看到騎去追打,已經過了時效,你反而變成違法那一方。這條法律最容易被誤會的地方在於它的時間窗口很短,短到幾乎只在「事情還在發生」的那幾秒鐘。學會判斷這個窗口的邊界在哪,決定了你是「正當自力救濟」還是「自己變成被告」。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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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