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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312 條(第三人清償之權利)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為清償者,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之權利,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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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c
2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承受權
millet0102
4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法定債權讓與(承受權),第三人清償,則該第三人成為債權人,得對債務人受償。
hongya
5 years ago
以上皆非
這是物上保證人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