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343 條(免除之效力)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債權人向債務人表示免除其債務之意思者,債之關係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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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ice0715
7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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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可以免除
wei1217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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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p800502
5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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