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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640 條(遲到之損害賠償額)

因遲到之損害賠償額,不得超過因其運送物全部喪失可得請求之賠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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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640 條規定,運送人因遲到的賠償額不得超過運送物全部喪失可請求的金額,等於替遲延賠償設了以全損價值為準的法定上限。

Q · 運送公司遲到害我損失千萬,真的只能賠到貨物本身的價值?

依民法第 640 條,運送人因遲到所負的損害賠償額,不得超過「運送物全部喪失」時可請求的賠償額。也就是說,遲延造成的商業損失再大,賠償天花板也不會高於整批貨弄丟的金額。除非託運人事先依第 639 條報明貨物價值並付加值費,或能證明運送人有故意、重大過失,否則上限即為貨物的客觀價值。

白話解讀

你寄了一批貨給客戶,運送公司晚了三天送到,導致你錯過展會、損失百萬訂單。你想全額求償,但這條法律會冷冷地告訴你:抱歉,運送人賠你的上限,是「假設這批貨整個搞丟」要賠的金額。換句話說,遲到的賠償天花板,不會比弄丟整批貨還高。這個設計看起來對託運人不利,但它的邏輯是:遲到比全損輕微,賠償不該倒掛。所以如果你的貨只值十萬,就算遲到害你損失千萬商機,運送人最多賠你十萬。這條是運送業的「責任天花板」,知道的人在簽運送契約前會額外買保險或在契約裡另外約定,不知道的人事後才發現自己保護不夠。

法律定性

民法第 640 條為運送契約的責任限制規範,規定運送人對遲延交付所負的損害賠償額,不得超過運送物全部喪失時可請求的賠償額,使遲到賠償設有以「全損價值」為基準的法定上限。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貨物客觀市價(元)是否依第 639 條報明價值(無則填 0)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法 640 條是什麼?

規定運送人遲到的賠償上限不得超過貨物全損金額,是運送契約的責任天花板。

Q2遲到損失超過貨物價值能全部求償嗎?

不能。上限就是貨物全部喪失可請求的賠償額,超過部分原則上要自行吸收。

Q3怎麼提高遲到賠償的天花板?

依民法第 639 條於託運時報明貨物價值並付加值費,可把上限拉高到報明金額。

Q4運送人故意遲延也適用這個上限嗎?

故意或重大過失時,學說與實務多認為不受此上限限制,但故意舉證困難。

Q5民法 640 條的賠償時效多久?

依民法第 623 條,運送人責任的請求權時效為一年,自運送終了或應終了時起算。

Q6高價值低重量的貨物怎麼保護?

務必報明價值或另購運送險,否則上限只到物理價值,商業損失無法填補。

Q7海上運送也適用民法 640 嗎?

海上運送另有海商法第 81 條等特別規定優先適用,陸運才以民法為主。

Q8網購延遲到貨能依民法 640 求償嗎?

消費關係下平台多以折價補償處理,求償仍受全損價值上限與運送條款限制。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商法第576条(運送品の滅失等の場合の損害賠償の額)
🇰🇷 韓國상법 제137조(손해배상의 액)
🇨🇳 中國民法典第834条(承运人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 德國HGB § 431(Haftungshöchstbetrag)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icle L133-1(responsabilité du voiturier)
🇺🇸 美國Carmack Amendment, 49 U.S.C. § 14706(carrier liability for loss, damage, or delay)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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