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231 條(遲延賠償-非常事變責任)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
- 前項債務人,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但債務人證明縱不遲延給付,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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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miyuki
2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第二項 舉例:給付遲延又因風災滅失
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相當因果關係)遲延而生之損害。
II 前項債務人,在遲延中,對於因「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例如天災)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
Exc債務人證明縱不遲延給付,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不具因果關係
minnie0224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民231 II給付遲延
債務人給付遲延,
從原本要負的抽輕,加重為不可抗力責任(因『⚠️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例如天災)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
但書:
債務人能證明縱使如期給付仍會發生損害,因為欠缺因果關係所以免責。
by民法的歸責事由
以上部分採用Kinggrexlee之筆記,至為感謝
azulouob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事變責任,分為通常事變/不可抗力責任。
(1)通常事變責任:
對於債務人若因不可抗力所致之損害,原則不須負責。(606條)
(2)不可抗力責任:
對於因不可抗力所致之損害,原則上應負責(第231條)。
azulouob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不可抗力仍要負責
但損害跟遲延無關,則不需賠償
(暴力占有人,沒有返還即遲延!)
oppp800502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只問債務人給付遲延可不可歸責,不問故意過失及不及於遲延損害的發生
june880628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只要遲延中「損害發生」與債務人遲延有因果關係,縱使損害為不可抗力因素所生,債務人仍負責任。
損害賠償:損害發生之原因與損害件有相當因果關係即可。(債權人負舉證)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