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200 條(種類之債)

  1. 1.給付物僅以種類指示者,依法律行為之性質或當事人之意思不能定其品質時,債務人應給以中等品質之物。
  2. 2.前項情形,債務人交付其物之必要行為完結後,或經債權人之同意指定其應交付之物時,其物即為特定給付物。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200 條規定種類之債未約定品質時須給中等品質之物,債務人完成交付必要行為後該物即特定。

Q · 訂貨沒寫品質等級,賣家可以塞最爛的給我嗎?

依民法第 200 條,給付物僅以種類指示、又無法依法律行為性質或當事人意思認定品質時,債務人應給以中等品質之物,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例如訂「100 包水泥」未指定品牌,賣家不能全用最低階料充數,買方得依本條主張中等品質,要求換貨或減價。

白話解讀

你上網訂一箱「紅酒」,賣家寄來一堆廉價貨說「你又沒指定品牌」。你氣炸了,但合約上真的沒寫品牌。這時候 200 條就是你的救命繩:只要約定的是「種類」而非特定某一瓶,賣家不能塞最爛的給你,法律強制他給「中等品質」。不是最好,也絕不是最差。另一個隱藏版力量在第二項:一旦賣家把貨備好、通知你來拿(或你同意了指定的那批),這批貨就從「種類之債」變成「特定之債」,風險瞬間從賣家轉到你身上。貨還沒到你手,倉庫失火,損失算誰的?就看那一刻「特定」了沒。

法律定性

民法第 200 條為種類之債的核心規範,包含兩道機制:一是品質下限機制,當給付物僅以種類指示而無法確定品質時,債務人應交付中等品質之物;二是特定機制,債務人完成交付必要行為、或經債權人同意指定應交付之物後,種類之債即轉化為特定給付物,自此影響危險負擔的歸屬。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法 200 條種類之債是什麼?

指給付物只以種類指示(如「100 包水泥」「500 箱芒果」)而非某一特定物的債權債務,本條替它補上品質下限與特定規則。

Q2合約沒寫品質,賣家可以給最差的嗎?

不行。無法依契約性質或當事人意思認定品質時,債務人應給以中等品質之物,這是法律強制的下限。

Q3種類之債什麼時候會特定?

債務人交付的必要行為完結後,或經債權人同意指定其應交付之物時,該物即成為特定給付物。

Q4貨還沒到我手上就毀損,誰負責?

看是否已特定。未特定前風險在債務人;一旦特定(分裝完成並通知、或債權人同意指定),風險可能移轉至債權人。

Q5我可以要求賣家給最好的貨嗎?

不行。本條是下限規定,買方只能要求至少中等品質,想要高等級須在合約明確約定。

Q6中等品質的標準怎麼認定?

通常以市場同類商品的平均水準為準,必要時可依交易習慣、業界規格或鑑定報告判斷。

Q7B2B 大宗採購收到次級品怎麼辦?

保留合約與到貨證據,依本條第一項主張中等品質,要求換貨或減價,金額大時可寄存證信函限期履行。

Q8種類之債和特定之債差在哪?

種類之債只指定種類、品質與數量,標的可替換;特定之債的標的已確定為某一物,不可替換,風險負擔與給付不能的處理也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種類之債特定之債
標的確定性僅指定種類、品質、數量,標的可替換標的已確定為某一特定物,不可替換
品質認定未約定時依民法 200 條給中等品質以該特定物現狀為準
給付不能市場上同類物存在即原則上不發生給付不能標的滅失即可能給付不能
危險負擔移轉時點特定後(交付必要行為完結或同意指定)始移轉原則於交付時移轉(民法 373)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法第401条(種類債権・中等の品質と特定)
🇰🇷 韓國민법 제375조(종류채권)
🇨🇳 中國民法典第511条第(一)项(质量要求不明确时按中等标准履行)
🇩🇪 德國BGB § 243(Gattungsschuld - Sache von mittlerer Art und Güte; Abs. 2 Konkretisierung)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 1166(qualité conforme aux attentes légitimes - qualité moyenne, réforme 2016)
🇺🇸 美國UCC § 2-314(merchantability)+ § 2-509(risk of los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