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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110 條(無權代理人之責任)

代理權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對於善意之相對人,負損害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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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110條規定,無代理權人以他人代理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對善意相對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屬無過失責任。

Q · 被自稱代理人的人騙了,公司卻說沒授權,能告誰?

依民法第110條,無代理權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義簽約,對善意(不知情)的相對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你不必跟被冒名的本人糾纏,可以直接對冒名的無權代理人本人請求賠償。本條為無過失責任,即使無權代理人自己也被騙、真心以為有權,對善意相對人一樣要賠。

白話解讀

你有沒有想過,當某個人拿著「我是某某公司授權代表」的名片跟你簽約,結果事後公司說「我們根本沒授權他」,你該怎麼辦?這條法律就是為了這一刻存在的。它給你一個直接的救濟對象:那個冒充有代理權的人本人。不管他是故意騙你還是真心以為自己有權,只要你是不知情的善意相對人,他就得對你負損害賠償責任。這條的厲害之處在於:你不用去跟那個「本人」(被冒名的公司或個人)糾纏,他們可以兩手一攤說「不關我的事,我沒授權」。法律直接告訴你,那個冒名的人自己要扛。你以為找錯門了,其實法律幫你另外開了一扇門,而且這扇門直接通往對方口袋。

法律定性

民法第110條規定無權代理人之損害賠償責任:無代理權之人以他人代理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於本人不承認時,對善意之相對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此為交易安全的保護機制,採無過失責任,不問無權代理人有無故意或過失。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法110條是什麼?

規範無權代理人對善意相對人的損害賠償責任,是被冒名代理坑害時的求償依據。

Q2無權代理人沒有故意也要賠嗎?

要。本條是無過失責任,只要無代理權卻用代理人名義,對善意相對人就要賠。

Q3什麼是善意相對人?

指不知道對方無代理權、也無明顯理由應懷疑的交易相對人。

Q4被無權代理人騙了怎麼辦?

保留證據→發存證信函要本人承認→本人拒絕後直接告無權代理人本人。

Q5無權代理人要賠多少?

通說採信賴利益賠償(訂金、準備費用等),少數見解可主張履行利益。

Q6求償有時間限制嗎?

實務多類推民法第197條,知悉起2年、最長自行為時起10年。

Q7民法110條和表見代理(169條)差在哪?

110條告無權代理人本人;169條讓本人對外觀負責,方向相反。

Q8本人事後承認還能告無權代理人嗎?

不能。本人依170條承認後行為溯及生效,110條責任隨之消滅。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unauthorized_agent_110apparent_agency_169valid_agency
責任主體無權代理人本人被冒名的本人本人(效力歸屬)
成立前提本人不承認 + 相對人善意本人以自己行為造成有代理權之外觀有合法授權
責任性質無過失損害賠償責任本人負授權人責任本人受契約拘束
相對人可主張向無權代理人請求損害賠償向本人主張契約有效向本人主張契約履行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民法第117条(無権代理人の責任)
🇰🇷 韓國민법 제135조(상대방에 대한 무권대리인의 책임)
🇨🇳 中國民法典第171条(无权代理人的责任)
🇩🇪 德國BGB § 179(Haftung des Vertreters ohne Vertretungsmacht)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 1156(acte accompli sans pouvoir de représentation)
🇺🇸 美國Restatement (Third) of Agency § 6.10(Agent's Implied Warranty of Auth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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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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