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民法 第 460-1 條(耕作地之優先承買或承典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耕作地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作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
  2. 第四百二十六條之二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承買或承典準用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民法 第460-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