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民法 第 836 條(終止地上權之使用)

  1. 1.地上權人積欠地租達二年之總額,除另有習慣外,土地所有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地上權人支付地租,如地上權人於期限內不為支付,土地所有人得終止地上權。地上權經設定抵押權者,並應同時將該催告之事實通知抵押權人。
  2. 2.地租之約定經登記者,地上權讓與時,前地上權人積欠之地租應併同計算。受讓人就前地上權人積欠之地租,應與讓與人連帶負清償責任。
  3. 3.第一項終止,應向地上權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836條規定,地上權人積欠地租達兩年總額,土地所有人須先定相當期限催告,逾期未繳才能終止地上權。

Q · 地上權人欠地租,地主可以直接收回土地嗎?

依民法第836條,須具備三要件才能終止地上權:一、地上權人積欠地租達「二年之總額」(累積金額,非連續兩年);二、土地所有人定相當期限書面催告補繳;三、期限屆滿仍未支付,再以意思表示終止。若地上權上設有抵押權,催告時須同時通知抵押權人。跳過催告直接宣布終止,法院會判終止無效。

白話解讀

你把土地租給別人蓋房子(設定地上權),對方開始不繳地租。一年沒繳你忍了,兩年還不繳,你想收回土地。但法律不讓你直接喊「滾」。你必須先寫一封催告信,給對方一個合理期限補繳。期限到了他還是不付,你才能正式終止地上權。這個流程看起來是在保護欠錢的人,但其實是在保護你:如果你跳過催告直接宣布終止,法院會判你的終止無效,你反而白忙一場。更狠的一招藏在第二項:地上權被轉讓的時候,前手欠的地租不會一筆勾銷,新的地上權人要跟前手連帶負責。也就是說,買了一個地上權,你可能同時買到一筆債務。而且這條在 99 年修法時特別加了一項:如果地上權上面有設定抵押權,你催告地上權人的同時,必須通知抵押權人。漏通知?抵押權人的損失你要賠。

法律定性

民法第836條為地上權因欠租而終止的程序性規範,建立「兩年總額門檻+相當期限催告+通知抵押權人」三道關卡;並規定地租經登記者,地上權讓與時受讓人對前手積欠之地租負連帶清償責任,構成地上權交易的隱性債務風險。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地上權欠地租多久地主可以終止?

積欠達二年之總額(累積金額,非連續兩年)才能啟動終止程序。

Q2地主終止地上權前一定要催告嗎?

要。須定相當期限書面催告,未催告直接終止會被法院判無效。

Q3買地上權要扛前手欠的地租嗎?

地租經登記者要。受讓人對前手積欠地租與讓與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Q4催告期限多短算不合理?

須為相當期限,實務上多認至少一個月,過短法院可能認定終止無效。

Q5地上權有抵押權沒通知抵押權人會怎樣?

致抵押權人受損者,土地所有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Q6地上權被終止後上面的房子怎麼辦?

依民法839、840條,地上權人取回工作物或由土地所有人按時價補償。

Q7存證信函寫終止而非催告會怎樣?

程序瑕疵,終止不生效力,須重新踐行催告程序。

Q8地租沒登記前手欠款還要連帶負責嗎?

不會自動轉嫁,但前手欠款仍存在,買前宜要求賣方提出繳納證明。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民法第266条(地上権の地代、賃貸借規定の準用)
🇰🇷 韓國민법 제287조(지상권소멸청구권 - 지료 2년분 이상 연체)
🇩🇪 德國Erbbaurechtsgesetz (ErbbauRG) § 9(Erbbauzins / Heimfall bei Rückstand)
🇫🇷 法國Code rural et de la pêche maritime, art. L451-5(résiliation du bail emphytéotique pour défaut de paiement de deux annuités)
🇺🇸 美國Ground lease forfeiture for non-payment(common law;無成文化 superficies 制度)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