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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8 分鐘

民法 第 875-2 條(內部分擔擔保債權金額之計算方式)

  1. 1.為同一債權擔保,於數不動產上設定抵押權者,各抵押物對債權分擔之金額,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未限定各個不動產所負擔之金額時,依各抵押物價值之比例。 二、已限定各個不動產所負擔之金額時,依各抵押物所限定負擔金額之比例。 三、僅限定部分不動產所負擔之金額時,依各抵押物所限定負擔金額與未限定負擔金額之各抵押物價值之比例。
  2. 2.計算前項第二款、第三款分擔金額時,各抵押物所限定負擔金額較抵押物價值為高者,以抵押物之價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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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 875-2 條規範共同抵押各抵押物分擔金額計算:未限定依價值比例,限定依限定金額比例,限定超過實際價值以實際價值為準。

Q · 三間房子一起抵押給銀行,我那間被拍了要扛多少?

依民法第 875-2 條,共同抵押的內部分擔比例由三種公式決定:未限定負擔金額時依各抵押物價值比例、全部限定時依限定金額比例、部分限定時混合計算。如果限定金額超過抵押物實際價值,以實際價值為上限。超額被拍的部分依民法第 875-4 條可向其他抵押物所有人求償。

白話解讀

想像你跟兩個朋友合夥做生意,跟銀行借了三千萬,三個人各拿一間房子去設定抵押。生意垮了,銀行要拍賣房子。問題來了:你那間值一千萬的小公寓,跟朋友那間值五千萬的透天厝,各自要扛多少債務?如果沒有這條規定,銀行可能先挑你的小公寓下手,把你的房子拍光了才去動那間大房子。875條之2就是那把算盤:它規定了一套按比例分擔的公式,讓每間抵押物各自承擔合理份額的債務。你的小公寓只需要扛六分之一,不是全部。這不只是數學題。當你的房子被拍賣了,你超額承擔的部分可以回頭跟其他抵押物的所有人要回來(代位求償)。而這條的計算結果,就是你能要多少的依據。

法律定性

民法第 875-2 條規範共同抵押內部分擔金額的計算方式,提供三種公式對應「未限定」「全部限定」「部分限定」各抵押物負擔金額的情境,並設有「限定金額不得高於抵押物實際價值」的天花板條款,是民法第 875-4 條求償權行使的計算基礎。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被擔保債權總額(元)你的抵押物市價(元)你的限定負擔金額(元,無則填 0)其他共同抵押物清單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幫別人做保拿房子抵押,他跑了我的房子會全部被拍掉嗎?

不一定全部。如果是共同抵押,民法 875-2 條會按各抵押物的價值比例分擔。你的房子如果只占總抵押物價值的四成,理論上你只需承擔四成債務。超額被拍的部分,可依 875-4 條向債務人或其他抵押物所有人求償。實務上拍賣前主動向法院聲請按比例分配,比拍賣後再追討有效率得多。

Q2銀行可以只挑我的房子拍不拍別人的嗎?

可以。875-1 條第一項原則上讓債權人選擇先拍誰。但如果債務人本身也有提供抵押物,應先就債務人的財產拍賣。不管銀行先拍誰,最終各抵押物的內部分擔比例是固定的,就是 875-2 條的公式。先被拍不代表全扛。設定抵押時可在契約中要求「先就主債務人財產執行」的約款,多一層保護。

Q3房價跌了,分擔比例會變嗎?

會。本條依「抵押物價值」計算,這裡的價值是拍賣時的市價,不是設定抵押時的價格。所以如果你的房子所在區域房價大跌,分擔比例反而會降低。第二項保護條款很重要:限定負擔金額超過市價時以市價為準,就算當初約定負擔兩千萬但房子現在只值一千萬,計算時以一千萬為準。

Q4民法 875-2 條是什麼?

規範共同抵押各不動產內部分擔金額的計算公式,分三款情境並設限定金額不得超過實價的上限

Q5什麼是共同抵押的「內部分擔」?

為同一債權設定數個抵押物時,各抵押物之間就被擔保債權的最終承擔比例,與對外擔保不可分原則並存

Q6什麼叫「限定各個不動產所負擔之金額」?

抵押權設定登記時明確記載各不動產所負擔的最高金額,是 875-2 第二款、第三款的計算基礎

Q7「未限定」「全部限定」「部分限定」差在哪?

對應 875-2 三款公式:未限定走價值比例、全部限定走限定金額比例、部分限定走混合比例計算

Q8三間房子共同抵押我這間要扛多少怎麼算?

申請所有抵押物謄本 → 判斷三款適用情境 → 鑑價 → 套用公式 → 檢查第二項上限 → 計算分擔額

Q9民法 875-2 計算範例怎麼套?

例:三間房分別 1000 萬、5000 萬、6000 萬擔保 3000 萬,未限定情境下你的小公寓扛 1000/12000 × 3000 = 250 萬

Q10鑑價費用大概多少?由誰負擔?

不動產估價師鑑價 1-3 萬/間,自行委託自付,若進入訴訟可請法院命債權人負擔或於分配方案中扣除

Q11怎麼證明抵押物實際價值低於限定金額?

委託合格不動產估價師出具市價鑑定報告,必要時聲請法院囑託鑑定,附近期實價登錄資料佐證

Q12民法 875-2 vs 875-4 差在哪?

875-2 是分擔金額的「計算公式」,875-4 是超額清償後的「求償權基礎」,前者算數字後者給請求權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subject_asubject_bsubject_c
適用條件第一款:未限定第二款:全部限定第三款:部分限定
分子各抵押物市價各抵押物限定金額限定者:限定金額;未限定者:市價
分母全部抵押物市價總和全部限定金額總和限定金額 + 未限定者市價 之總和
上限條款適用不適用限定 > 實價時以實價計限定 > 實價時以實價計
對抵押物所有人保護程度高(按真實市價公平分擔)中(依事前約定,但受實價上限保護)中(混合計算,需個案判斷)
實務常見性建商整批融資、個人多戶擔保銀行聯合貸款契約新增抵押物加入既有抵押結構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日本民法 第 392 条(共同抵当における代価の配当)
🇰🇷 韓國한국 민법 제368조(공동저당과 대가의 배당, 차순위자의 대위)
🇨🇳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 409 條(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清償順序)部分對應
🇩🇪 德國BGB § 1132(Gesamthypothek)+ § 1173(Ablösungsrecht)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s 2414-2425(hypothèque conjointe,部分對應)
🇺🇸 美國Marshaling of assets doctrine(衡平法上的資產順序原則)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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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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