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917 條(典權之讓與或抵押權之設定)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典權人得將典權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
- 典物為土地,典權人在其上有建築物者,其典權與建築物,不得分離而為讓與或其他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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