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825 條(分得物之擔保責任)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得之物,按其應有部分,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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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各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得之物」,➡️按其應有部分,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
例如要求負擔保責任,除去自己分得土地上抵押權
a35106676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分割=原共有關係X=物之所有權「移轉」
sentreepay
5 years ago
警察類科
樓上考什麼的?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