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法 第 339 條(禁止抵銷之債-因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