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法 第 132 條(因送達支付命令而中斷時效之限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時效因聲請發支付命令而中斷者,若撤回聲請,或受駁回裁判,或支付命令失其效力時,視為不中斷。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