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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800-1 條(準用範圍)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七百七十四條至前條規定,於地上權人、農育權人、不動產役權人、典權人、承租人、其他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利用人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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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888
3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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