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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s6422020
a year ago
專業證照
住所=戶籍地址,居所=居住地址。
en13427
a year ago
專業證照
住所=戶籍地址,居所=居住地址。
anny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戶籍登記地可以推定為住所,但如果有其他反證,亦可以被推翻
(最高100台抗306民)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依「一定事實」,「足認以久住之意思」,住於一定之地域者,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
II 一人同時不得有兩住所。
住所:攸關民事訴訟管轄、送達
wade
5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實務對於住所的認定兼採主觀主義及客觀主義之精神。
如當事人有主觀久住一定地域之意思,客觀上亦有住於一定地域之事實。
該一地即為住所。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