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事務管理規則第 一 章 通則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一 章 通則
第 5 條

各機關對其他機關、團體或人民行文之程式,除依公文程式條例之規定辦理外,其文書處理,依本規則之規定。但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 5-1 條

各機關之文書處理電子化作業,應與檔案管理結合,並依行政院訂頒之相關規定辦理;對適合電子交換之公文,應以電子交換行之。

第 5-2 條

為落實文書減量,各機關應提升公文電子處理比例,減少文書使用,並訂定評估指標,確實考評。

第 6 條

私人函件涉及公務者,得依規定程序,作為公文書處理。

第 7 條

各機關之文書處理,依分層負責規定,由主管人員判,不得逾越或廢弛,並得依規定,將決行案件,列報機關首長或上級機關核閱。

第 8 條

機密文書區分為國家機密文書及一般公務機密文書。有關國家機密事項,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有關一般公務機密事項,依相關法規及保密規定辦理。

第 9 條

各機關得依本規則及有關規定,訂定文書處理實施要點,以資配合實際需要。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逐條白話解說、修法沿革、相關判例,AI 分析看不到這些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事務管理規則 第 一 章 通則」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