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事務管理規則第 一 章 通則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一 章 通則

本規則所稱工友,係指各機關編制內生產性之技術工友及普通工友。

本規則所稱工友管理,係指前條工友之人事及工作等管理事項。

工友之管理事項,由事務管理單位主辦。但有關編制員額及經費,應會同人事、主 (會) 計單位辦理;有關服務、考、獎懲得會同工友服務單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