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101-2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開關或過電流保護裝置用之封閉箱體供導線穿過、接續、分接至其他箱體,其配線空間應符合下列所有規定: 一、裝設於封閉箱體內之所有導線,在配線空間之任何截面積總和,不超過配線空間截面積之百分之四○。 二、裝設於封閉箱體內之所有導線、接續頭及分接頭,在配線空間之任何截面積總和,不超過配線空間截面積之百分之七五。 三、封閉箱體上有標識,以識別穿過該封閉箱體導線之上游隔離設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