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140-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管槽自地下配電系統引入建築物或其他構造物時,應依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密封。
  2. 備用或未使用之管槽應予密封。
  3. 密封材料應可與電纜之絕、遮蔽或其他元件一併使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