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185-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節用詞定義如下: 一、蓄電池系統:指由一具以上之蓄電池與電池充電器及可能含有變流器、轉換器,及相關用電器具所組合之互聯蓄電池系統。 二、蓄電池標稱電壓:指以蓄電池數量及型式為基準之電壓。 三、蓄電池:指由一個以上可重複充電之鉛酸、鎳鎘、鋰離子、鋰鐵電池,或其他可重複充電之電化學作用型式電池單元構成者。 四、密封式蓄電池:指蓄電池為免加水或電解液,或無外部測量電解液比重及可能裝有釋壓閥者。
找編章節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