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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284-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金屬導線槽內導線之接續或分接,應依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2. 非金屬導線槽之終端應予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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